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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月11日

問責制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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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檢討問責制申報制度
*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為主要官員問責制做12個月的報告時,將一併檢討申報利益的制度。

 

     林瑞麟說,屆時將總結財政司司長買車事件的經驗,研究主要官員問責制守則有沒有需要改善之處。

 

     他說,整個主要官員問責制的申報利益制度,是參考了公務員架構最高層官員的有關制度,而這個申報利益制度是非常透明的。

 

     同時,去年推動問責制後,立法會曾審議有關主要官員申報的利益和個人資料,已作出詳細的討論。

 

     去年推行問責制時,政府已把守則交給所有主要官員。他指出:「自從推行問責制以來,所有主要官員都非常嚴謹,跟隨問責制精神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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