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Javascript-enabled browser.
香港政府新聞網
*
網頁指南主頁
*
* 天氣
*
* 交通情況
*
* 類別:
*
**
財經
*
*
**
教育與就業
*
*
**
社區與健康
*
*
**
環境
*
*
**
治安
*
*
**
基建與物流
*
*
**
行政與公民事務
*
*
*  政府評論
*
* 新聞焦點
*
* 都會生活
*
* 兒童天地
*
* 攝影廊
*
* 短片集
*
* 大眾心聲
*
* 施政報告
*
* 財政預算案
*
* 即日新聞稿
* 新聞稿資料庫
*
* 關於我們
*
*
*
*司法機構
*
*立法會
*
*區議會
*
*網上廣播
*
*宣傳短片
*
*政府資訊中心
*
*公共服務電子化
*


  English繁體簡體純文字PDA
*
*
 2003年2月24日
政制發展
*
林瑞麟:問責制是政制發展重要一步
*

     有政治評論員認為,政府要推行「主要官員問責制」,是因為公務員力有不逮,但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指出,這完全與事實不相符。

 

     林瑞麟今天出席國際獅子總會港澳303區午餐例會時表示,問責制是一個新的體制,因為以前實行的制度,難以全面滿足社會上的訴求。他說,問責制是政制發展的重要一步。

 

     他認為,從前的制度是以公務員為首的隊伍,如果發生問題,要這些終身聘任的公務員為政府的集體決策承擔政治責任是不合理的。

 

     他說:「推行問責制,既可做到政治問責,也可保留常任的公務員體制。公務員永遠可以留任,行政長官與主要官員則是五年一任。

 

     「目前的主要官員是政治問責、政治委任的,來自不同背景,包括公務員隊仁、專業界及商界等。從某一角度看,我們雖然是來自五湖四海,但過了數個月的磨合期,大家的思維很接近,以及已經成為一個隊伍,上了軌道。」

 

     他表示,希望推行問責制後,一年內可以抵銷因推行這個新的制度的額外開支。

 

     推行問責制第一年需要用大約4,300萬元。




返回頁頂
*
* 列印
* 電郵本頁
*
*
*
相關連結
*
*
*
其他新聞:
更多..
*
*
  香港品牌
*
*
*
主頁 | 財經 | 教育與就業 | 社區與健康 | 環境 | 治安
基建與物流 | 行政與公民事務
政府評論 | 新聞焦點 | 都會生活 | 兒童天地 | 攝影廊 | 短片集
大眾心聲 | 施政報告 | 財政預算案 | 關於我們 | 重要聲明
Internet Explorer 5.0/ Netscape 6.0 或以上版本瀏覽可得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