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9月推出

2026年8月19日

為配合9月推出「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發展局轄下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今日發出聯合作業備考,詳列先導計劃的要求與安排。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為集中市場資源推動舊區重建,先導計劃會率先在七個舊區推行,包括長沙灣、馬頭角、旺角、西營盤及上環、荃灣、灣仔、油麻地。

 

位於該七個舊區並符合先導計劃其他要求的私人重建地盤,可獲額外20%的地積比率,以提升重建項目的財務可行性。

 

甯漢豪續說,面對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樓宇每年增加超過500幢,甚至在未來15年每年平均增加超過700幢,當局有必要以創新和大刀闊斧的政策推動市場進行重建,以應對樓宇老化速度遠超市區重建局和私人市場重建速度的情況,達致處理老舊樓宇隱患、改善生活環境的政策目標。

 

聯合作業備考列舉了先導計劃涵蓋的範圍、申請準則和條件,以及申請限期等實施細節,讓發展商可清晰了解實際運作,盡早作出申請。

 

在先導計劃下,發展商如承諾拆卸位於七個舊區、樓齡達50年或以上、且地盤面積不小於700平方米的住宅樓宇,並重建作住宅用途,將可獲提供額外20%的免補地價總樓面面積作為鼓勵。

 

發展商可以選擇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交規劃申請,建議加大原址重建地盤可建的總樓面面積,上限為20%。如獲批,該額外地積比率免補地價。

 

如發展商決定不在原址重建地盤加建最多20%總樓面面積,可將額外地積比率轉化為地價價值,用以抵銷該發展商於該項原址重建項目,或位於北部都會區及全港其他地區所進行的任何土地交易。

 

先導計劃為期五年,由今年9月1日開始至2031年8月31日止。

 

發展局會適時評估成效,並視乎市場反應,按需要作出細節調整,包括考慮是否延長先導計劃的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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