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簽發服務明日起進一步優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如申請符合列明條件,處理時間會由28日減至15日。
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是由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只供有關人士申請旅遊、升學或居住等入境簽證,或領養小孩之用。現時申請人需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或九間指定警署套取指紋。
明日起,申請人如以「智方便」戶口透過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以及申請目的並非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事務有關,即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