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今日更新對所有由香港國際機場離港的乘客的相關要求和規管,每名民航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鋰電池外置充電器上機,且不得在飛行途中為外置充電器充電,即時實施。
因應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發布有關航班乘客攜帶和於飛行期間使用鋰電池外置充電器的最新規定,民航處今日向在香港國際機場運作的航空公司發出通告,更新相關要求和規管,進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民航處已就有關要求與航空公司和持份者協調,確保措施得以有效執行。市民如有疑問,可在乘搭航班前向相關航空公司確定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