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支援宏福苑居民
2026年3月13日
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的報道,政府澄清,在宏福苑業主落實長遠居住安排之前,政府會在住宿和租金津貼方面持續支援受影響居民。
今日有傳媒引述個別宏福苑業主指,他們在接受政府收購業權並收取現金,或在選擇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並收到新屋鑰匙後,30日內須遷出過渡性房屋,也不再有租金補助。政府表示,這消息並不屬實。
房屋局強調,各過渡性房屋營運機構一向為有需要住戶提供彈性遷出安排,30日並非硬性規定。營運機構會按住戶實際需要,例如待新居裝修竣工和搬遷等,靈活安排他們繼續暫時租住過渡性房屋單位。
就宏福苑居民而言,無論他們選擇自行安排長遠居所、特設銷售計劃或樓換樓,上述安排同樣適用。
租金補助方面,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去年12月宣布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七萬五千元。
若業主選擇出售業權後收取現金而不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會發放至該筆現金到帳日,而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不用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若業主選擇參加特設銷售計劃,租金補助將繼續發放至相關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入伙日,即領取單位鑰匙的日期。同樣地,入伙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不用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房屋局解說專隊會向宏福苑業主清楚解說相關安排。業主有任何疑問,可隨時聯絡專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