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拓署規管斜坡安全工作獲嘉許
2026年1月8日
土木工程拓展署欣悉申訴專員公署對部門推展長遠防治山泥傾瀉計劃,以及規管斜坡安全的工作予以肯定和高度嘉許。土拓署表示接納公署的建議,並會持續強化整體應對山泥傾瀉風險的能力。
公署今日發表有關政府防治山泥傾瀉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
2015至2024年,本港每年平均錄得約214宗山泥傾瀉事故,較1989至2014年每年平均約300宗減少近三分一。公署指,斜坡山泥傾瀉風險大幅降低,是土拓署過去數十年努力所得的成果。
對於公署指出,政府斜坡的山泥傾瀉事故比率相對較高且有重複發生的情況,土拓署表示主要與斜坡的分類和構成潛在影響程度有關,並反映政府以風險為本的原則處理斜坡。政府負責的人造斜坡範圍廣、性質多元,風險程度不一,其中包括構成較高、中度和較低潛在影響的斜坡,而潛在影響級別主要根據斜坡發生山泥傾瀉後可能造成的人命傷亡風險劃分。政府會優先對構成較高潛在影響的斜坡進行防治工程,以保障公眾安全。
部分政府斜坡屬於構成中度或較低潛在影響的類別,因位置較偏遠或人命傷亡風險較低,未必屬優先處理對象,以至這些斜坡可能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發生山泥傾瀉。
相對而言,私人負責的人造斜坡性質較單一,多位於私人民居附近,一旦發生山泥傾瀉,對居民影響較大,所以一般屬於構成較高潛在影響的斜坡,注視程度因而較大。因此,整體上政府斜坡的山泥傾瀉比率看似較高,或有個別屬中度和較低潛在影響的斜坡重複出現山泥傾瀉的情況。
土拓署強調,2020至2024年,無論政府或私人人造斜坡,其年度山泥傾瀉事故比率均低於1%,屬於相當低的水平。
對於公署提出的建議,土拓署表示,會繼續在準備、預警、應急和復原四方面,持續強化整體應對山泥傾瀉風險的能力,提升斜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