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永安出任關鍵基礎設施專員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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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安出任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

政府宣布,經公開招聘後,委任陳永安為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任期今日起生效,為期三年。行政長官根據《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作出該項委任。

 

政府表示,陳永安具備卓越的網絡安全專業能力、國際視野、執法經驗及策略管理能力,並具有優秀的領導、管理及溝通技巧。他將領導隸屬保安局的專責辦公室,維護香港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

 

陳永安是警務處前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警司,曾擔任國際刑警網絡罪案專家組主席,2020年從警隊退休後曾於私人企業擔任電腦系統及網絡安全相關主管,2024年5月起出任保安局助理總監(關鍵基礎設施)。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今日正式生效,提供完備法定制度保障香港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安全、規管關鍵基礎設施的營運者,以及調查和應對相關的電腦系統安全威脅及事故。

 

陳永安將帶領在同日成立的專責辦公室,負責落實和執行條例的法定制度,包括指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和關鍵電腦系統,並監察其遵從法定責任的情況。 

 

此外,行政長官也委任《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下的上訴委員團成員,任期兩年,由202611日起至2027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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