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維修人員無權關閉消防裝置

2025年12月22日

消防處表示,消防裝置的保養、修理或檢查必須經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負責大廈維修工程的人員並無權限關閉消防裝置和設備。若有前線人員為了避免消防裝置因工程誤鳴而企圖將之關閉,屬極之不負責任的行為。

 

就有傳媒刊登評論指業界質疑消防處建議大廈維修期間,消防裝置和設備應分段關閉的安排是否可行。鑑於有關內容未能完全反映事實,消防處今日作出澄清。

 

消防處指出,《消防處通函第1/2021號》列明,關閉消防裝置對其正常操作的影響應減至最低。承辦商應在大廈有工程進行時採用有系統的方法,將受影響的消防裝置分段關閉,並盡快恢復其正常運作。如系統的受影響部分在工作更次的尾聲未能恢復正常操作,應把該部分孤立,讓系統其餘部分先恢復正常操作。

 

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任何非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均不得保養、檢查或修理裝置在任何處所內的消防裝置或設備。如有違反,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任何非註冊消防承辦商的人士如嘗試干擾消防裝置,有機會觸犯法例,消防處必定嚴肅跟進。

 

就上述事宜,消防處已與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舉行會議,業界表示會全力配合,按法例的指引執行有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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