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列為毒品
2025年7月16日
政府周五在憲報刊登《2025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第2號)令》,將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和其他六種物質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修訂令同日生效。
保安局表示,修訂旨在防止販運和濫用該些危險藥物,有助鞏固香港抗毒防線。修訂令將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
非法使用依托咪酯和其類似物會成癮,嚴重損害健康。科學分析顯示,某些依托咪酯類似物有可能被濫用。政府決心保障公眾安全,故採取預防措施,加強對所有依托咪酯類似物的管制。
在《危險藥物條例》的嚴格管制下,販運和製造該些物質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及服用該些毒品,最高刑罰為判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
除了立法和執法,政府也制定針對「太空油毒品」的預防教育和宣傳策略。政府將繼續與社區合作,採取針對性和創新的策略,打擊毒品相關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