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例草案刊憲
2025年7月8日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向因違反《立法會議員守則》而根據《議事規則》被暫停立法會職務的立法會議員施加財政處分。
因應立法會完善立法會議員履職制度、引入《立法會議員守則》和對《議事規則》作出相應修訂,政府按立法會建議提交條例草案,以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草案明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政府表示,現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立法會議員在停職期間須扣起其酬金和津貼的規定,只適用於因議員作出極不檢點行為的情況。
根據立法會建議,議員日後因違反《立法會議員守則》並根據《議事規則》被暫停立法會職務,其停職期間的酬金和津貼同樣須被扣起。修訂也為立法會提供彈性,以處理立法會將來因根據《議事規則》所批准的其他理由被暫停立法會職務的議員須扣起酬金和津貼的情況。條例草案如獲立法會通過,會與守則和經修訂的《議事規則》一併於第八屆立法會起生效。
政府充分肯定立法會就加強自我監督和自我完善,並增加立法會運作的透明度而採取的措施。條例修訂有助立法會不斷求進,為「愛國者治港」創造更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