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人員明起使用隨身攝錄機

2025年6月30日
善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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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各區海港巡邏組前線人員7月1日起在全港水域執行職務時使用隨身攝錄機。

海事處表示,明日起各區海港巡邏組前線人員全面使用隨身攝錄機,以期在全港水域執行職務時更有效協助調查和提高搜證能力,或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記錄海上現場情況,保障海上安全。

 

該處1月至6月在維多利亞港一帶水域進行海上實地測試,評估隨身攝錄機的效用。評估結果顯示,前線人員執行職務時使用隨身攝錄機,有助提升蒐集證據的能力和精準度,為日後的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同時也更有效履行職責。

 

海事處已制訂相關工作指引,前線人員執行職務期間須穿上制服,把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和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預先告知當事人才開始攝錄。

 

該處收集個人資料時,會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以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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