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公布,7月3日起,主要用於緩解偶發性不適症狀,有需要時才服用的指定藥物,例如通便藥、化痰劑、去瘀膏、止痛藥膏,病人會獲配發最多八周的藥物數量。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表示,病人家中或會囤積藥物,其中以「有需要時服用」的藥物為主,新安排可避免浪費,更有效運用藥物資源。
有關指定「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名單會定期檢討並按需要更新,市民可瀏覽醫管局網站了解配發藥物新措施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