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豁免飛機乘客離境稅涵蓋範圍
2025年6月11日
政府宣布擴大獲豁免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涵蓋的乘客範圍,相關修訂令周五刊憲,10月1日生效。新增豁免將有助吸引更多乘客使用香港國際機場,從而鞏固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
《飛機乘客離境稅條例》現時容許若干類別乘客豁免繳付離境稅,包括12歲以下兒童、直接或轉機過境、在同一日內乘搭飛機抵港及離港、乘搭車輛經港珠澳大橋或乘搭船舶抵達香港國際機場並在其後乘搭飛機離開香港前一直停留在限制區內的人士等。
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離境稅由每名乘客120元調升至200元。政府表示,雖然增幅只佔市民和旅客整體出行開支很小部分,對飛機乘客影響輕微,但為提高香港國際機場競爭力,在考慮持份者意見後擴大豁免範圍。
相關修訂令擴大獲豁免繳付飛機乘客離境稅的乘客範圍至涵蓋乘搭飛機抵達機場、然後於抵達當日或下一日於機場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即最多48小時;以及以乘搭飛機以外的方式經過出入境檢查抵達香港、然後於抵達當日或下一日於機場乘搭飛機離境的乘客,最多也為48小時。
上述兩項新增豁免10月1日與離境稅新稅率一併生效,於當日或之後抵港並符合豁免條件的乘客將獲豁免離境稅。條例會加入豁除條文,以防止個別人士刻意在短時間內往返香港和內地或澳門以符合豁免離境稅資格。
根據去年航空客運統計數字,兩項豁免每年可惠及約83萬名航空轉機乘客和約250萬名多式聯運轉機乘客,政府每年收入可能減少約6億7,000萬元。由於會有更多轉機旅客逗留期間在酒店住宿和本地消費,豁免將帶來正面經濟效益。
修訂令下周三提交立法會省覽。政府將委託機場管理局一站式處理所有合資格乘客的退款申請,機管局將設立新電子申請平台,供乘客申請在機場收取現金退款或以其他方式例如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平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