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幣條例8月1日生效
2025年6月6日
政府今日在憲報刊登《穩定幣條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今年8月1日為《穩定幣條例》實施日期。
條例已於上月30日刊憲,其主要目的是監管涉及穩定幣的活動,並在香港就受規管穩定幣活動設立發牌制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生效後,發牌制度將為相關的穩定幣活動提供適切規範,是促進香港穩定幣和數碼資產生態圈可持續發展的里程碑。
另外,財政司司長已制訂《穩定幣條例(為第9(2)(b)(iii)條指明人士)公告》,指明專業投資者為指明類別人士,從而容許未有根據條例獲批牌照的人士所發行的指明穩定幣可要約提供予專業投資者。
金融管理局已就制度的詳細監管要求展開諮詢,當中包括與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的條文。
兩項公告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