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修訂條例生效

2025年5月16日

《2025年保護海港(修訂)條例》今日刊憲,即日生效。發展局表示,修例後可更有效地規範政府行使在維多利亞港進行填海的權力。發展局和相關部門正敲定配合條例修訂生效的行政指引,會在兩個月內完成並公開。

 

修訂條例上周三在立法會會議上三讀通過,訂明更清晰機制規管於維港進行的填海工程尤其是大型填海工程,以保護維港。

 

另外,修訂條例為改善維港功能和海濱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以及在維港內進行的非永久填海工程,引入簡化機制,便利促進優化海濱供市民享用和加強海港功能的工作。

 

根據修訂後的條例,符合特定準則和公眾利益的改善海港填海工程和海港非永久填海工程,可按照經簡化的程序獲財政司司長批予豁免不受「不准填海推定」規限,為這類可便利民生的工程拆牆鬆綁。至於其他在維港內的填海工程則仍繼續受推定的嚴謹規限。

 

如要推翻不准填海推定,不但須考慮過往法院判決中就此提出而現已納入成為條例一部分的三個因素,更必須依循新訂的法定程序,包括就有關項目的凌駕性公眾需要擬備評估報告、公開該報告供公眾提出意見,以及將該報告和所收集的意見呈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裁斷是否足以推翻推定。

 

發展局表示,一直以來,任何政府部門或其他人士若計劃在維港進行填海工程,必須事先獲政府按條例作出考慮和批准。修例後將可更有效地規範政府行使在維港進行填海的權力。另一方面,條例的修訂沒有改變市民對行政當局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

 

發展局指出,修訂條例體現政府對保護維港的承擔,也為長遠保護維港提供更堅實的法理基礎。此外,政府在貫通海濱和提升海港功能時,將有更大靈活性,有助促進善用海濱資源,共同創造大家引以自豪的維港海濱。

 

政府也一再表明並無計劃進行大規模海港填海工程以造地作房屋、商業或工業發展之用。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