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完成審議兩國安附屬法例
2025年5月15日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完成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兩項涉及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出席立法會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訂的兩項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後會見傳媒。
林定國表示,有關附屬法例本周二刊憲後已即時生效,政府盡早啟動並完成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有助促進法律的確定性。
他強調,雖然有關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附屬法例只有15條,而有關宣布禁地命令只涉及六個地方,但今日整個審議過程歷時逾五小時,議員提出的問題和意見超過150條,充分顯示整個程序絕對認真和嚴謹。
林定國指出,制訂相關附屬法例符合四項重要原則。第一是關於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公署的權力絕對沒有增加,而附屬法例只是就《香港國安法》第五章有關國安公署的職責制訂更詳細的條文,令實際情況更清晰、條文更具操作性。
第二是有關禁地的宣布,該六處地方通過很清晰的方式表達,包含地址和座標,讓市民明白、清晰理解該六處是甚麼地方。
第三是政府採納完全符合一般普通法草擬法律的方式草擬有關附屬法例,例如新制定的刑事罪行均清楚界定犯罪元素、答辯理由,以至舉證責任。
第四是所有附屬條例完全符合《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鄧炳強表示,附屬法例清楚列明國安公署相關執行細節,並清晰列出豁免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情況,令市民對條例有更清晰了解。
他又指,制訂附屬法例只是訂明具體程序和執行細則,並無賦予公署任何新權力,政府也無任何新責任,完全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生活,也不會影響任何其他機構和組織的正常運作。
另外,禁地範圍均為公署單獨佔用的履職場所,不涉及私人民居或商業地方,也不會對周邊社區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