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所謂決議

2024年4月25日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表示,根據以《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新西蘭、新加坡等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均制定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歐洲議會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重標準。

 

《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受《基本法》和受《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受到保護。歐洲議會對條文視若無睹並肆意抨擊,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一致。

 

此外,包括歐盟成員國等國家的國家安全法律都同樣根據屬人管轄和保護管轄等原則,具有域外效力。在擬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域外效力時,當局已顧及有關國家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以及罪行性質。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又敦促歐洲議會確保有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評論公正、持平,並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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