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譴責彭博報道錯誤

2024年3月6日

彭博以「HK says Telegram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和「HK says Signal should be prohibited in Article 23 proposal」作標題,並發表題為「HK Security Law Public Consultation Lists Facebook, YouTube Ban」的報道,錯誤報道香港政府會立法禁止有關平台在港運作,令人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建議產生誤解和恐慌,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譴責。

 

政府嚴正聲明,並無建議禁止任何社交媒體、影片分享平台或串流平台在香港運作。

 

政府指出,相關立法會文件附件所載的,乃當局在《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公眾諮詢收到的書面意見摘要。

 

儘管附件内容橫跨75頁,彭博的報道卻只片面挑出其中三項意見,並配以斷章取義的標題,企圖誤導國際社會和香港市民以為香港政府將會採納有關意見或將禁止該等平台在香港運作,其意圖令人懷疑。

 

政府表示,彭博的假新聞已影響其可信性和在傳媒的公信力。政府要求彭博確保往後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報道公正、持平,以免讀者受進一步誤導。

 

另外,政府會適當參考在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爭取盡快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定稿,以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重申,《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的相關條文同樣適用於建議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法例。《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也明確規定,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政府立法時必定依照相關國際標準保障人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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