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生效日改為8月1日

2024年1月19日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宣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法定生效日期改為8月1日。4月1日起,政府會先行先試,安排部門實地操作,以期讓市民更容易、清晰了解垃圾收費的實際操作和細節。

 

謝展寰今日會見傳媒時說,社會各界在本周對於垃圾收費有很多討論,不少人向他反映很多市民不了解垃圾收費的執行方式和實施細節。

 

他指,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費,市民對於計劃的充分了解和積極參與十分重要。為幫助市民和業界了解計劃,他向行政長官李家超建議延後垃圾收費生效日期,以及由政府先行先試,透過實地展示進行宣傳教育。

 

兩項建議均獲支持,李家超已指派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協調跨部門合作。當局下周一會就建議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其後按法律程序修改垃圾收費生效日期。

 

謝展寰指,先行先試對於政府而言具演練作用,可預先理順或會在磨合期出現的各種小問題,有助更順利推行垃圾收費。當局會在政府部門拍攝實地操作影片向市民展示。至於原定指定袋的發售時間表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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