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烈譴責美委員會惡意詆毀

2023年5月12日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最近發表的所謂「研究報告」,以及就涉港情況舉行的所謂「聽證會」,針對香港法官作出惡意詆毀和卑劣恫嚇。

 

特區政府表示,該份所謂「研究報告」點名威脅「制裁」香港法官,卑劣無恥地蓄意對香港法官惡意施加壓力,企圖干預香港司法程序,損害香港執行司法公義的制度,至為可鄙。該等美國政客口說維護法治,但實際上以政治凌駕法律,嚴重破壞法治,表裏不一的「雙標」虛偽面目表露無遺,更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原則。

 

特區政府續指,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美國政客一直假借不同事件、場合和藉口,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香港肆意攻擊。美國政客出於政治動機,妄圖重複謊言,弄假成真,破壞香港司法公正,只反映其小人之心,行為下流,最終自暴其短,理屈詞窮,注定失敗。

 

特區政府同時譴責黎崇恩再次乞求外國政治力量,企圖促使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作為香港高等法院律師的任建峰竟然參與此等政治鬧劇,詆毀所屬法院,甚至支持所謂「制裁」,同樣令人髮指。

 

香港法官是根據其司法和專業才能,經由司法機構代表、法律界、社會賢達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任命。法官處理案件時,不論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一直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預。《香港國安法》關於指定法官的安排絕無損害法官的公正性或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行使獨立審判權。

 

律政司司長會按《香港國安法》相關規定和每宗案件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依法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無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在審訊中設陪審團並非公平審判刑事罪行中不可缺少的元素,而有關條文訂明由三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目的正是要確保公平審訊,秉行司法公義。當三名指定法官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國安案件,會就其裁決頒下詳列理由的判決書,並於司法機構網站發布,供公眾審閱。

 

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刑事罪行包括涉及《香港國安法》的被告人,均享有接受行使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正審判的權利。

 

《香港國安法》就國家安全案件加入嚴格的保釋門檻,並沒有否定無罪推定的法律原則。事實上,在法院充分考慮《香港國安法》和相關本地法律訂明的要求後,部分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被告已獲准保釋。

 

特區政府將全力支持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並竭盡所能確保他們無須為此等恫嚇擔憂或恐懼,繼續履行職務。

 

此外,司法機構也作出回應,強烈譴責任何向法官和司法人員包括《香港國安法》下的指定法官,施以不當壓力的企圖,例如建議作出制裁。該些企圖是對香港的法治、獨立司法制度,以及法官和司法人員作出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

 

司法機構指出,哪宗案件訴諸法庭非由法官和司法人員控制,但案件一經提交法庭,法庭必須嚴格依法處理。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按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履行職責,秉行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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