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規劃指引 應付棕地作業遷移

2023年4月14日

城市規劃委員會宣布修訂規劃指引,以擴大鄉郊範圍第二類地區涵蓋的土地,應付未來數年新界區大規模發展而需要遷移的棕地作業。經修訂的規劃指引即時生效。

 

規劃指引把鄉郊範圍分為第一類至第四類,並詳列評審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用途規劃申請的準則。在第二類地區涵蓋的土地範圍內作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用途,可獲考慮批出規劃許可。

 

修訂後,約320公頃第三類和第四類土地重新分類為第二類地區,當中約185公頃現已被棕地和其他用途佔用,餘下135公頃目前未被佔用,可供棕地作業者搬遷業務。

 

城規會指,隨着新發展區和其他發展項目全面推進,被政府收回和清拆的棕地將從過去數年的30公頃,增至現在至2026年間的200公頃,涉及建造、物流、運輸、回收等行業,當中大部分均對本地經濟有積極貢獻。因此,該會認為擴大第二類地區的覆蓋範圍,將這些作業引導至適合棕地用途的地區,是符合公眾利益的安排。

 

此外,城規會注意到政府的長遠目標是把棕地作業設置於多層現代產業大樓中,惟並非所有棕地作業都可以在多層大樓中營運,且該類大樓或尚未落成,故部分棕地用途仍需以露天場地形式經營。

 

城規會強調,重新分類並非縱容「先破壞、後建設」,會根據個別情況,參考規劃因素和申請人提交的技術評估,考慮每項規劃申請。

 

為善用新發展區內有待發展的土地,城規會同意,無論先前是否已獲批規劃許可,若獲得政策支持,該會會從寬考慮涉及受政府發展項目影響而需要遷移的露天貯物/港口後勤用途,並打算搬遷至新發展區內指定為發展用途地點的規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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