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環保違例個案59宗

2023年1月31日

環境保護署公布,上月觸犯該署條例被定罪的個案共59宗,其中兩間公司分別因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所列條件使用機動設備、兩次沒有採取措施控制空氣污染物排放,就每項罪行被罰款15,000元,為月內最高罰款。

 

定罪個案中,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有21宗、涉及廢物處置15宗、空氣污染14宗、噪音九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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