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計劃三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2022年11月3日

發展局今日公布三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申請,地皮位於元朗和大埔區,合共擬提供約21,600房屋單位,包括約15,100 個公營房屋單位。

 

其中一宗申請由新鴻基地產發展提交,地皮位於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擬議由現時住宅(丁類)地帶改劃作更高密度的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新增住用總樓面面積約133,400平方米,當中70%將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預計提供約1,870個單位,餘下30%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1,260個私營房屋單位。

 

顧問小組支持該發展方案,認為能為房屋需求與保育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此外,恒基兆業地產與會德豐地產聯合提交位於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的申請,擬議由現時農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新增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606,000平方米,當中70%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餘下30%撥作私人住宅發展。

 

連同建議政府收回土地所產生的約35,300平方米住用總樓面面積,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9,19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3,640個私營房屋單位。

 

顧問小組支持該發展方案,認為申請人擁有的私人土地頗為集中,項目規模理想,有條件提供更理想的社區和樓宇布局,並加入更多政府及機構或社區設施,應付當區和長遠發展需要。

 

餘下一宗申請由新世界發展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元朗朗屏路永寧村,擬議由現時綜合發展區地帶和綠化地帶劃為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265,900平方米,當中七成撥作公營房屋或首置用途,餘下三成撥作私人住宅發展。

 

連同申請人建議併入更多政府土地所產生的住用總樓面面積,擬議計劃預計提供約4,020個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私營房屋單位則可提供約1,600個。

 

顧問小組支持該發展方案,認為有助當區棕地轉型,並配合周邊房屋發展,適切將各地盤連貫而不失整體發展的布局。

 

政府表示,現階段未見三宗申請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規模相稱。此外,三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規模恰當,除提升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和行政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2025年展開。

 

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2020年5月推出,至今接獲五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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