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空間無限

2022年6月12日

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大公報》創刊120周年慶祝活動上說,香港的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新聞自由空間無限。

 

以下是候任行政長官李家超612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大公報》創刊120周年慶祝活動的辭:

 

尊敬的林鄭月娥行政長官、尊敬的駱惠寧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雁雄署長(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劉光源特派員(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特派員)、姜在忠董事長(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董事長)、各位嘉賓、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是慶祝《大公報》120周年的重要里程碑。《大公報》是辦報歷史最悠久的中文報章,在香港、內地以及海外華人社會都深具影響力。我謹此向《大公報》全體所有員工表示熱誠的祝賀!習近平主席特地給《大公報》發賀信,足證《大公報》為國家、為香港作出很大的貢獻。

 

1902年創辦至今,《大公報》一直秉持「忘己之為大,無私之謂公」的辦報精神,擔當着時代見證人的角色。《大公報》生於憂患,歷經抗戰、新中國成立、改革開放、香港回歸祖國和國家在21世紀騰飛的歷史時刻,走在新聞的最前線,與時代一同前進,可以說,翻開《大公報》,看到了中國的近代史、現代史。

 

今年是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未來五年是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時刻。我深信《大公報》會繼續擔當歷史的見證者,客觀、公正、持平報道「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區的成功實踐,充分利用《大公報》立足香港、背靠祖國、面向世界,開拓創新的獨特優勢,講好香港故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貢獻。

 

香港是一個資訊發達的地方,媒體在香港百花齊放。香港的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只要不違反法律,新聞自由空間無限。這標準和世界先進地區一致,包括西方國家。

 

新聞工作擁有公民社會力量,也因此有重要的社會責任。新聞工作向專業化發展,去蕪存菁,除了是公信力使然,更是行業責任使然、新聞道德使然。

 

《大公報》作出專業、公正、持平的新聞報道已經歷了兩個甲子,今年是《大公報》歷史上第三個壬寅年。我祝賀《大公報》昂然走進第三個甲子,為香港的新篇章、為國家的繁榮富強、為世界的和平發展作出更大貢獻。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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