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屋不宜納入十年房屋供應

2021年10月27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過渡性房屋屬短期性質,供應並不穩定,不宜納入未來十年房屋供應和房屋階梯內。

 

陳帆今日在立法會回應梁美芬議員的提問時說,政府經多年努力後已覓得約350公頃土地,可興建約330,000個公營房屋單位,滿足下一個十年期約301,000個單位的公營房屋需求。

 

他指,現屆政府五年任期內預計公營房屋建屋量可達96,500個單位,較之前五年多30,000個單位。

 

陳帆表示,為達到上述十年建屋量,政府各部門會全力推動相關工作和加強內部協調,致力依時完成所需的造地程序,如期將土地交付發展,並善用每幅公營房屋用地的發展潛力,盡力加快發展流程。

 

在供應未到位之前,政府一直積極牽頭推動過渡性房屋發展,目的是善用短期閒置土地和建築物,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過渡居所,以紓緩居於不適切居所並長時間輪候公屋的家庭面對的困難。

 

陳帆強調,過渡性房屋屬於短期性質,供應時間和數量並不穩定,在不同時間會有所變化,當局認為不宜把過渡性房屋納入未來十年房屋供應,也不宜納入房屋階梯內。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