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終止隔離標準更新

2021年10月26日

政府更新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者的終止隔離標準,並收緊他們的出院安排,明日起實施。在新安排下,符合出院準則的患者須在出院後接受14天隔離和健康狀況監測。

 

不論有否病徵,確診者出院前須符合實驗室條件,即以同類臨床樣本在相隔至少24小時接受兩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冠狀病毒2反轉錄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測試,結果均呈陰性。

 

有病徵的確診者出院另須符合數項更新條件,包括體溫恢復正常三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肺部影像學顯示急性滲出性病變明顯改善,以及發病已逾10天;從未出現病徵的患者對聚合酶連鎖反應測試首次呈陽性須逾十天。

 

患者出院後會隨即以閉環式管理及點對點方式獲安排前往指定隔離地點接受14天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確保病毒不會進入社區。政府現階段以北大嶼山醫院香港感染控制中心作為隔離地點。

   

衞生署會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延長出院患者的隔離令,直至出院後14天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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