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本法測試或加入國安法內容

2021年10月15日

施政報告提出由下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須通過《基本法》測試。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此舉是與公務員招聘看齊,當局不排除日後跟隨公務員事務局的做法,把《香港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

 

楊潤雄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時指,不論任何年級,教師在教學時均可能涉及「一國兩制」、《基本法》、香港憲制地位等概念,因此對《基本法》應有一定認識。

 

公務員事務局擬於明年年中起,在公務員入職的《基本法》測試中加入《香港國安法》內容。楊潤雄說,國安教育要在學校推行,教師須對《香港國安法》和國家安全有所認識,因此教育局會參考公務員事務局的做法,日後可能把《香港國安法》內容納入教師的測試中。

 

此外,教育局日前就學校升掛國旗和區旗等事宜提供最新指引,包括要求學校明年開始須每周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楊潤雄表示,當局希望學生透過升旗儀式學習應有禮儀,以及儀式所涉程序和內容。

 

他說,教育成效要視乎學校如何令學習更生動有趣,局方會尊重校方的處理手法。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