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周五起分批宣誓

2021年9月7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將安排211名現任區議員分批宣誓,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擔任監誓人。港島區區議員獲邀出席周五舉行的首場宣誓儀式。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5月21日刊憲生效,公職人員包括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撇除已辭職或因其他理由喪失議席的區議員,第六屆區議會有211名議員須宣誓。

 

她表示,已按《宣誓及聲明條例》授權民政事務局局長擔任區議員宣誓監誓人,他會向在任區議員發出宣誓儀式邀請函。

 

區議員將分四批宣誓,首批為港島區區議員,儀式星期五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拒絕出席將喪失區議員資格。

 

林鄭月娥又指,為確保宣誓人真誠而莊重地宣誓,他們須逐一在國旗、區旗前宣讀誓言,以及遵守宣誓儀式和場合的相關規定。民政事務局局長所發邀請函已詳列有關要求。

 

她說,宣誓儀式過後,當局將盡快通知宣誓有效者可繼續擔任區議員;若宣誓令當局有懷疑、不能完全信納有關區議員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他們有機會作出申述,監誓人會再作判斷,並在需要時尋求法律意見,若最終決定宣誓無效,有關人士將即時喪失區議員資格。

 

徐英偉陪同林鄭月娥會見傳媒。他說,區議員宣誓是否符合要求,可參照《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相關的正、負面清單。為落實《基本法》第104條和《香港國安法》關於公職人員宣誓的規定,維護特區憲制秩序、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原則,當局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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