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增長組合任命首輪普通合夥人

2021年9月3日

政府公布,香港增長組合投資委員會決定任命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為首輪普通合夥人,為香港增長組合作策略性投資。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均以香港為總部,或在港設立一定規模的辦事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三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均具備廣闊視野和跨界別投資能力,每家也管理超過千億元資產,且在投資與香港有關連項目方面經驗豐富。

 

陳茂波表示,歡迎任命這些機構為合夥人的決定,並對香港增長組合長遠可提升香港生產力和競爭力充滿信心。

 

財政司司長去年2月接納專家小組建議,在未來基金撥出10%款項設立有關投資組合,策略性投資於與香港有關連的項目,鞏固香港作為金融、貿易和創科中心的地位,長遠提升香港的生產力和競爭力,同時爭取合理的風險調整回報。

 

政府去年9月為香港增長組合設立管治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以推展相關工作。


管治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並由六名具豐富投資經驗的非官方人士出任委員,為香港增長組合提供策略性督導,並就投資準則、資產配置等事項作出指引。

 

投資委員會由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擔任主席,並由相關政府部門代表組成,處理任命、監督普通合夥人等事宜。

 

金融管理局負責為香港增長組合的運作提供行政支援,包括物色普通合夥人、盡職調查、作出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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