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冊安排為保障選民資料

2021年7月19日

選舉事務處一直嚴格按照選舉法例制定查冊措施,規定查冊人士不可錄音、拍照、錄影和抄錄資料是為保障登記冊內的選民資料。

 

選舉事務處今日就查閱安排回應傳媒查詢時說,根據法例,如非為與選舉有關的目的,自行或准許他人重現、複製、使用或向其他人傳送選民登記冊內資料,均屬犯罪。有關查冊規定為按法例制定的既定要求,跟以往相同,並無改變。

 

該處指,因應2019年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一案,上訴法庭去年5月頒令,只有獲得有效提名的候選人、傳媒和政黨可查閱選民登記冊和取消登記名單。

 

選舉事務處在作出查閱選民登記冊安排時,必須嚴格依從上訴法庭頒下的判詞和命令。

 

2021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臨時投票人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昨日發表,指定人士可於本月18至22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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