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扭轉亂局 效果正面
2021年6月30日
《香港國安法》扭轉特區亂局,政府強烈反對一些人、組織和國家在《香港國安法》一周年作出極為誤導和錯誤的言論,刻意貶低其正面效果,他們的指控缺乏事實基礎,欠缺可信證明。
對於有錯誤指控稱《香港國安法》破壞「一國兩制」框架,政府指出,國家有權利、更有責任在「一國兩制」下訂立此法,每個國家皆有法律和責任維護自身國家安全和主權,國際社會不應採取雙重標準。
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政府必須採取措施防範、嚴禁和制止,但《香港國安法》也清楚訂明特區須保護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和出版自由,而且《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義嚴謹,守法人士不會誤墮法網。
政府重申,執法部門根據證據、法律和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若指某些界別或專業的人士可凌駕法律,實屬有違法治。
很多對《香港國安法》作出偏頗論述的人、組織和國家不斷抹黑該法和政府依法採取的執法行動,但他們的指控純粹是扭曲事實。
《香港國安法》扭轉特區自2019年6月開始十多個月的亂局,暴力行為大幅下降,外部勢力已見減退,鼓吹「港獨」的情況也不斷減少,市民回復正常生活,經濟和民生也可重新發展。政府會繼續履行職責,依法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