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政治委任官員和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已決定本年度薪酬調整安排,過去一年有關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如為正數,他們的薪酬不會按既定機制上調;有關變動如為負數,薪酬則按機制下調。
政府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按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的機制,行政長官、政治委任官員和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的薪酬每年自動根據過去一年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而調整。
行政長官和政治委任官員的按年薪酬調整周期由下月1日開始,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的周期則由10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