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網誌:經濟安全與國家安全

2021年4月18日

上周四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區政府舉辦了一連串活動,除了在學校及社區的推廣宣傳,還包括主題講座。當天的演講嘉賓分別從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土、軍事及海外利益安全等方面講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及如何做好保障。事實上,國家安全工作須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引,從國家的主權、安全、領土完整和發展利益不受損害的高度謀劃和推動。

 

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歷史告訴我們,經濟興則國力盛。相反,經濟潰落不單民不聊生,社會不安,政治不穩,甚至可能會被侵略。過去幾十年,試圖通過破壞別國的經濟、擾亂其金融,造成其社會不穩、政治動盪,以推翻其政權的例子屢見不鮮。一些所謂制裁、經濟封鎖,甚至以貨幣結算作為武器,無非是想通過經濟和金融手段,迫使別國就範甚至摧毁其政權。

 

可以說,確保經濟領域安全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

 

經濟蓬勃發展,我們才有資源、有力量改善生活,也為自己提供安全保護。沒有安全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環境,經濟便難以發展起來。國家安全是經濟發展的前提,經濟發展是國家安全的保障。兩者必須統籌兼顧,相互促進。

 

在經濟範疇,我們除了需要有機遇意識以謀發展,還需有風險意識做好防禦,並以底線思維,着力建設安全發展的體制和機制,建立抵禦內部及外部衝擊和威脅的能力。

 

在風險管理方面,我們需重點防控各種重大風險和挑戰。除了需要高度警惕,應對「黑天鵝」式的重大突發事件;也需防範潛在矛盾積累的「灰犀牛」問題;更要化解發展中的短板和瓶頸制約。

 

回顧過去,從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到2008年的環球金融海嘯,即使每次危機的導火線及爆發點各有不同,但其共通點卻是在經濟金融體系中,一些特定環節風險管理及預警機制存在虛位弱項。故此,除了修補過去的漏洞,我們更需着重建設風險預警機制,包括對各種風險進行評估研判,建立風險預警監測體系,提高持續動態監測和實時預警的能力,健全資料的搜集,綜合運用各項數據、資料、調查信息,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及早發現風險的苗頭、源頭,將風險隱患解決在萌芽之時。

 

除了風險預警機制,我們還要建立危機應對機制。做到危機預警、應急指揮、現場處置、恢復重建和事後評估之間的順暢對接;同時積極管理信息的發放,引導輿論及社會預期,防範衍生「次生風險」。

 

除了完善機制,我們還要做好保障關鍵領域安全的工作。

 

首先,我們必須確保重要產業的發展安全,並推動經濟持續發展、提供就業、並促進稅收。以金融業為例,我們要不斷提升競爭力,開拓發展空間,補齊短板、強化弱項,以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以創新科技產業為例,科技將主導未來世界經濟的發展,發展和應用科技的能力將決定一個經濟體的競爭力。「十四五」規劃期間,國家致力創新和科技自立自強,香港一方面要加強自身的研究開發能力,蓬勃創科生態環境,同時要加強與其他地方合作,吸引境內外人才、科技企業和關鍵技術落戶香港,助力國家突破這方面的障礙。

 

金融是經濟的命脈,金融安全是經濟安全的基石。首要任務是要守住不能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當中貨幣體系穩定是重中之重,要堅守聯繫匯率制度,作為維繫社會和市場信心的基礎。我們需要嚴謹有效的監管制度,確保銀行、證券、保險、資產管理等金融行業有序發展。同時,有效管控跨市場風險,填補市場分業監管可能導致的漏洞。此外,在助力國家金融開放的過程中,香港需發揮好試驗田和防火牆的角色,緩減以至阻止境外市場風險傳導到內地市場。與此同時,確保金融體系不會被利用來進行違反國家安全活動,除了全力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融資,還需打擊違反國安法的資金活動。

 

另外,須維護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食物、食水和能源的供應充足和安全,確保市民的生活、出行方便安全,經濟活動的暢順運行得到保障。

 

經濟安全必須建基於政治穩定、社會安全。去年國家就香港特區國家安全立法,從法律上堵塞了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完善了國家安全的制度保障。今年國家再為香港完善選舉制度,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加上特區政府正就《基本法》第104條完善公職人員的宣誓安排,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體制和執行機制將進一步得以健全。

 

接下來,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動這方面的工作有力和到位地落實執行;同時,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強化工作效果,並力求與時並進,適切應對新形勢帶來的新風險,以及科技變革帶來的新挑戰,做好防禦,穩守底線,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貢獻。

 

(以上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418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