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法案料下周三首讀

2021年4月8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行政長官答問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若徵得行政會議同意,《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周三在立法會特別加開會議上首讀。

 

林鄭月娥今日在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指,條例草案涵蓋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五條主體法例和相關附屬法例,並會修訂去年通過的《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日期。

 

她說,由於審議時間緊迫,政府會盡量配合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並會就具體做法徵詢法案委員會主席意見。

 

林鄭月娥指出,按照《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要求,由特區以本地立法處理的具體事項包括界定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和立法會功能團體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相關團體及合資格團體選民;分區直接選舉選區劃分;候選人提名辦法、投票辦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等。

 

她表示,特區會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待條例草案獲通過後,便須馬上展開未來一年三場選舉的籌備工作。

 

她又說,截至昨晚,她和各司局長共舉行五場政府內部解說會、68場邀請社會各界出席的座談會,接受八間傳媒訪問,並派發超過十萬本小冊子,她相信廣泛宣講將有助立法會稍後正式審議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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