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疑犯移交警方

2021年3月22日

警方今日在深圳灣口岸接收內地執法機關送回的八名男疑犯。警方去年8月28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八名疑犯與另外四人在內地水域干犯偷越邊境罪被拘留,其中兩人早前移交回港。

 

八名疑犯年齡介乎19至31歲,其中七人獲法庭保釋候審,不准離開香港;另一人獲警方保釋候查,但限制離境。八人其後潛離香港。

 

31歲疑犯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被捕,被控以暴動及襲警罪。

 

19歲疑犯涉嫌與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發生的一宗串謀縱火案有關。

 

另一名19歲疑犯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區被捕,被控以暴動罪、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三名年齡21至24歲的疑犯於2019年12月8日在灣仔被捕,被控以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

 

30歲疑犯去年1月16日在上水被捕,被控以製造炸藥罪。

 

30歲男疑犯去年8月10日因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其他罪行被捕。

 

內地執法機關完成相關司法程序後將八人移交警方,他們涉及的六宗案件分別由國家安全處、商業罪案調查科,以及港島、新界北、東九龍三個總區刑事部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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