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撤非住宅雙倍印花稅

2021年3月17日

立法會今日通過《202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由去年11月26日起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回復以第二標準稅率徵收非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歡迎。

 

政府指,2013年引入雙倍印花稅時,物業市場出現過熱跡象,交投暢旺、價格飆升,當時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業需求,令物業市場平穩發展。由於受經濟下行、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非住宅物業售價和成交量在過去一段時間已顯著回落,需求有所縮減。政府認為是適當時候撤銷這項非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

 

政府又指,撤銷雙倍印花稅可利便企業出售非住宅物業套現,應付因經濟下行而出現的財政問題或現金需求,緩減疫情對本港經濟和商業活動的衝擊。

 

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印花稅的建議在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自去年11月26日至上月底,有關舉措讓約5,000宗物業交易的相關印花稅納稅人節省合共約8.7億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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