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報告檢測滯後個案

2021年3月8日

醫院管理局接獲化驗承辦商通知,因化驗室早前出現環境污染,承辦商需作徹底清潔消毒,引致部分化驗程序滯後,部分2019冠狀病毒檢測未能按合約規定於48小時內完成和發出結果通知。

 

為配合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加強化驗室監察計劃,醫管局委託化驗承辦商進行2019冠狀病毒檢測。

 

醫管局接獲承辦商通報上述事件後,已向食物及衞生局和衞生署報告,並於今日起安排將部分滯後的檢測樣本分別轉送至衞生署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和另外三間化驗承辦商作檢測。

 

根據承辦商的報告,較早時已完成檢測所有在本月2日或以前和大部分本月3日接收的樣本,預計今日內可完成檢測本月3日餘下和大部分在本月4日接收而仍未處理的約二萬個樣本。公共衞生化驗服務處和三間化驗承辦商會繼續提供協助,預計未來數天可完成處理餘下樣本。

 

醫管局已督促承辦商全面檢視有關化驗程序和加強應變,並會按照合約條款向承辦商嚴肅跟進,防止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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