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致力盡快完成案件聆訊

2021年3月5日

就社會各界對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宗案件聆訊安排的意見,司法機構表示,法庭必須按照法律及訴訟程序的規定審理案件。為有效執行司法工作,法庭致力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完成每宗案件的聆訊。

 

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查詢時指,案件的47名被告人被共同控以一項罪名及在同一宗案件被起訴,按法庭程序案件必須由同一位裁判官審理。案件3月1日首次在法庭提訊,涉案眾多被告人在前一天被拘控,之後安排在翌日帶上法庭。

 

司法機構表示,法庭需在極短時間內緊急地盡量運用有限的法庭設施,為案件聆訊、轉播、旁聽座位分配、人流管理、保安等作出安排。

 

案件聆訊持續四天,超過40小時,法庭每天除處理聆訊的具體流程外,也要處理法庭內外不時有數百名法庭使用者排隊、維持秩序和抗疫等事宜。面對前所未有的龐大挑戰,有關安排的細節難免不足。

  

因應各界意見,張舉能已作出指示,在維護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即時全面檢視各級法院處理涉及多名訴訟人和旁聽人士的聆訊和各項相關安排,以適時提出優化措施,包括聆訊的時間編排、旁聽的座位分配、轉播安排等。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