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聚集限制明起放寬至四人
2021年2月23日
政府今日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多項規例修訂刊憲,延長其有效期至9月30日,其中在公眾場所進行群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二人放寬至四人。有關修訂明日零時生效。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考慮到本港疫情持續放緩,以及社會整體對進一步恢復社交和經濟活動的需要,當局早前宣布逐步有序放寬社交距離措施。
多項規例的有效期延長六個月至9月30日,分別為香港法例第599C章 《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D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E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第599H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
食衞局指出,延長有關規例有效期不代表現行限制持續不變直至有效期完結,有關法律框架已加入彈性條款,容許政府視乎疫情發展,收緊或放寬甚至取消個別限制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