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教育指引公布

2021年2月4日

教育局今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就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學校行政及教育指引,並公布國家安全教育在學校課程的推行模式及相關的學與教資源,協助學校落實相關措施,以維護安全有序的校園學習環境,以及推展國家安全教育。

 

教育局指,《香港國安法》的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其中防範先行,透過防範的工作減少制止和懲治的需要,而學校在這方面擔當重要角色。

 

學校應在策劃與管理、教職員管理及其他相關範疇,盡早檢視及適當地制定措施,促進學生有效學習,包括確保所有教職員秉持專業操守,遵守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加強防範和制止在校園進行違法的教學和活動,預防並處理政治或其他違法活動入侵校園;幫助學生正確地認識《香港國安法》及國家安全所涵蓋的重要理念,讓他們了解法治精神,從而加強他們國家安全的觀念和守法意識,培養他們成為守法的良好公民。

 

局方已根據以上基本原則,透過通告為學校提供有關學校行政、人事管理及教職員培訓、學與教、學生訓輔和支援,以及家校合作等工作範疇的指引。通告並列出辦學團體、學校管治機構及學校各級人員在制定及推行相關措施時應各自發揮的職能。

 

在國家安全教育方面,教育局認為這是國民教育的一部分,兩者不可分割。國家安全教育的基礎是培養學生的國家觀念、民族感情、國民身分認同,以及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和責任感,因此,國家安全教育並非只限於認識相關條文內容,更應涵蓋《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和意義,亦包括讓學生認識國家安全的不同領域,例如生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網絡安全等國家安全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教育局正更新課程文件和指引,在中小學階段幫助學校推動國安教育。為協助學校有系統地全面策劃和推行國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沿用推行《憲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模式,新編訂了《香港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闡述現存於中小學課程内有關國家安全的課題、教學重點和學習元素。

 

教育局會為學校舉辦簡介會及專業發展課程,持續與學界保持緊密聯絡,因應情況提供適切支援,協助學校推展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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