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框架 加強舊樓消防安全

2021年2月4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行政長官答問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不少舊樓仍未符合《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要求,政府考慮修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以收費方式為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諮詢工作預計今年下半年展開。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時說,1987年或之前建成的綜合用途及住宅樓宇必須按條例提升消防安全,但即使當局努力執法,並為舊樓業主提供技術和財政支援,仍有不少樓宇未符合法例要求。消防處和屋宇署至今巡查近一萬幢目標樓宇並發出逾28萬張消防安全指示,約60%指示仍有待遵辦或跟進。

 

林鄭月娥表示,借鑑屋宇署進行樓宇安全工作的經驗,政府認同有需要完善目前的法律框架,並接納議員建議,考慮修例,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沒有能力符合條例要求的舊式樓宇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之後向他們收取費用。

 

她強調,提升消防安全工程和拆除有安全隱患的非法構築物在性質上有別,當局會參考《建築物條例》下類似機制和實施情況,盡力解決當中的法律和執行問題。保安局局長會督導立法工作,期望今年下半年進行公眾諮詢。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