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不應揣測待決案件

2021年1月20日

律政司表示,一宗涉及《公安條例》下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迴避待決案件法律原則,任何人不應評論案件,也不應作毫無根據揣測。

 

律政司就傳媒有關外判律師的查詢發聲明。

 

聲明指,律政司委聘David Perry處理該宗案件的檢控工作;David Perry接受律政司委聘,並於本月12日獲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准以專案認許方式為案件出庭。

 

此後,不斷有來自英國社會、針對David Perry參與案件工作的壓力和批評,其中一些片面批評將案件與《香港國安法》混為一談。

 

David Perry對有關壓力和豁免強制檢疫安排表示關注,並指出審訊在沒有他的情況下應如期進行。

 

基於公眾利益和審訊日期臨近,律政司已委聘另一名律師如期處理案件的檢控工作。

 

律政司表示,必定會強烈反駁圖損害和詆毀本港獨立刑事司法制度的所有不公和失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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