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對美國所謂制裁極度憤怒

2021年1月16日

對於美國向六名中國和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特區政府表示極度憤怒,批評有關行徑荒唐和卑劣無恥,會全面支持中央政府採取任何合適的反制措施。

 

特區政府今日嚴厲指責美國國務院根據所謂「有關香港正常化的總統行政命令」,對六名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官員實施脅迫措施,認為是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定後,美國政府干預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事務和阻撓特區機關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的最新例證。

 

特區政府指,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美國政府利用不同事件和藉口妄語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特區機關肆意作出攻擊,令特區政府不得不懷疑《香港國安法》是否已觸及外國和境外勢力的痛處。

 

特區政府又指,在2019年香港發生持續多月的反政府動亂和廣泛暴力事件期間,以至《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均見美國國會和白宮以人權、民主和自治為藉口,針對香港特區接連制定法律和按美國總統的行政命令宣告多方面行動。

 

從近日在美國國會大樓發生的事件,很多人明顯看到美國的行徑暴露其雙重標準和虛偽,而且明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香港國安法》或特區內任何法律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有海外政府官員似乎作出持某種政治理念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的不負責任言論,特區政府感到震驚;對於美國國務院在其聲明中要求立即釋放被特區執法部門拘捕的疑犯,更感驚訝。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對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論嫌疑人的政治背景,執法機關都有責任對違法行為採取行動。而拘捕行動是根據證據作出,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條例行事。

 

美國政府聲稱實施所謂「制裁」和「指定」部分人士以施加懲罰性措施是回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藉口。

 

特區政府嚴厲譴責美國政府再次以經濟、財政和其他方式威嚇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並故意公開他們的個人資料。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代表各因推行《香港國安法》而被美國國務院自去年8月以一連串行動針對的高層同事表示,美方此等差劣行徑完全不合法和違反既定的國際法律原則,一定不會得逞。她和同事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光榮的使命,無懼任何威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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