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續跟進印傭服務費新規例安排

2020年12月9日

印尼明年1月14日起實施免除輸出勞工就業服務費用新規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經勞工處了解,由外傭負擔的部分費用會由僱主承擔,總額約500至800港元。

 

羅致光今日在立法會回應張國鈞議員的提問時說,特區政府明白外傭僱主對新規例的關注,勞工處已於9月與印尼駐港總領事館代表會面,了解新規定詳情。

 

總領事館指,新規定涉及把目前由外傭負擔的出國護照、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印尼社會保障保險供款三項費用,改由僱主承擔,總額約500至800港元;目前由外傭負擔的技能培訓費用和技能證明書費用,則由印尼地方政府承擔。

 

對於外傭僱主尤其關注技能培訓費用會否最終轉嫁到僱主身上,羅致光說,勞工處已向總領事館反映香港僱主的意見,他於10月已致函印尼駐港總領事,重申特區政府認爲新規例不應令香港僱主聘用印傭的費用大幅增加和對印傭來港就業造成不良影響。

 

他說,印尼政府現正制定新規例下其他收費項目和實施細節安排,會適時公布。勞工處會繼續與總領事館保持聯繫,跟進新規例安排。

 

羅致光強調,特區政府致力保障外傭權益,也兼顧僱主利益。勞工處9月成立專責外傭科,以確保有效協調和推行外傭政策,並向僱主和外傭提供更佳的支援等。

 

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期間,特區政府繼續為僱主和外傭提供支援,包括推行便利措施,讓僱傭雙方延長合約期限和容許外傭延後返回原居地度假,為等候到新僱主家庭履新的外傭提供免費病毒檢測服務。

 

此外,政府派員到外傭經常聚集的地方,呼籲他們遵守群組聚集和佩戴口罩規例,又為僱主和外傭提供建議,鼓勵僱傭雙方商討休息日的安排,以避免參與社交活動引致的健康風險等。

 

至於部分新上任外傭博取被解僱以獲補償,羅致光說,為打擊外傭涉嫌濫用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的安排,入境事務處特別職務隊已加強審查經常轉換僱主的外傭工作簽證申請。

 

入境處在處理外傭工作簽證申請時會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情況,例如申請人在12個月內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的次數和原因,以考慮是否涉及濫用提早終止合約轉換僱主的安排。針對個別外傭涉嫌濫用便利措施「跳工」個案,入境處會拒絕有關外傭的工作簽證申請,並要求他們離開香港。

 

羅致光又說,勞工處通過不同途徑呼籲職業介紹所不得教唆外傭隨意終止合約或故意破壞勞資關係,如接獲相關投訴,部門會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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