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基本法保障香港繁榮穩定

2020年12月4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乃《憲法》根本宗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指出,有效實施《憲法》和《基本法》,「一國兩制」便能行穩致遠。

 

為加深社會各界對國家和香港憲制基礎的認識,特區政府於今日國家憲法日舉辦以「憲法與國家安全」為題的網上座談會。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致辭時表示,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國家都有一部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保障國民基本權利和義務,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均須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

 

她說,社會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仍有不足,加上別有用心者故意扭曲中央和特區關係,甚至把「一國」與「兩制」對立,令香港社會產生不少爭拗、矛盾和對立。

 

她舉例指,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從國家層面訂立《香港國安法》並根據《基本法》第18條納入附件三在香港執行時,就被錯誤形容為破壞香港高度自治。

 

此外,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特區行政長官請求,從憲制層面處理立法會真空期和議員資格問題時,又會被誣衊為干預香港事務。

 

她指,當前急切要做的是對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政治體制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林鄭月娥又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乃國家《憲法》根本宗旨,也是「一國兩制」不能觸碰的底線。

 

自去年6月開始,香港社會經歷不少挑戰,連串暴力事件加上外部勢力干預,不但對香港社會安全和經濟造成嚴重破壞,也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按《基本法》在香港特區頒布實施的《香港國安法》,不僅為保持香港社會繁榮和穩定提供堅實基礎,也為香港特區經濟發展創造新機遇注入新動力。

 

她說,遺憾過去香港以至國際社會有部分人士對《香港國安法》存有一些誤解,甚至造成爭議,別有用心的人更趁機炒作,特區政府在推動認識《憲法》和《基本法》的同時,也必須加強對《香港國安法》的宣傳教育,嚴肅、認真地向公眾灌輸有關知識。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致辭時則表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立法依據。自香港特區回歸以來,《憲法》和《基本法》得到有效實施,但從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爭議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是近年香港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

 

駱惠寧說,社會必須深刻認識到,只有認同和尊崇《憲法》、認同和尊重《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憲制基礎,才能破解近年來「一國兩制」實踐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只有在《憲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實行,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續,繁榮穩定才能得以長期保持。

 

駱惠寧指,國家安全是《憲法》保護的至高利益,是其他《憲法》制度賴以實行的基礎和前提,沒有國家安全便沒有「一國兩制」,也沒有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他說,去年修例風波發生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市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面對巨大危險,「一國兩制」實踐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

 

駱惠寧表示,數月以來,《香港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築牢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香港國安法》許多規定仍需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和司法機關切實執行。

 

駱惠寧也提及,愛國是《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神聖義務,香港特區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

 

他說,香港從來與祖國同前途、共命運,只有愛祖國才能真正愛香港,只有在愛國者管治下,香港才能有長遠的安定與發展。然而,近年香港部分參選和當選特區公職的人員公開宣揚「港獨」主張,拒絕承認國家對香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完全與愛國者治港的憲制要求相悖。

 

他又說,全國人大常委會進一步劃清了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標準和政治規矩,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為立法會議員資格立下長遠規矩,也從深層次構建特區公職人員對國家的認同和情感,有利落實《憲法》確立的愛國主義精神,彰顯《憲法》在香港特區的至上權威。

 

駱惠寧表示,特區政府和公職人員應當帶頭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推動《憲法》在特區全面貫徹落實。

 

他指,青少年是香港未來的希望,應緊密結合中國近現代歷史,深刻認識《憲法》形成和發展過程,也應緊密結合「一國兩制」實踐取得的巨大成就和面臨的挑戰,深刻認識《憲法》是香港前途命運和他們未來發展的根本保障。

 

駱惠寧指出,只要全社會切實尊崇和有效實施《憲法》和《基本法》,「一國兩制」事業就能劈波斬浪,行穩致遠。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