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建議重新出席立會質詢環節

2020年11月26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為鞏固行政與立法關係,她建議立法會盡快恢復每月一次的行政長官質詢環節;各司局長和主要官員亦會與立法會各事務委員會主席定期溝通,了解議員意見。

 

林鄭月娥今日在立法會施政報告答問會發言時說,為繼續履行職責,如獲立法會主席同意,她會在本屆立法會每月出席半小時質詢環節,並承諾就議員在質詢環節提出而須跟進的問題於30日內提交回應,所有跟進工作將由行政長官辦公室監督進行。

 

此外,她會要求司局長和主要政府人員與立法會各事務委員會主席保持溝通。至於政務司司長與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每周例會的討論結果,均會與所有司局長和她本人分享,讓各官員了解內會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訴求。

 

林鄭月娥表示,過去三年多,她出席十次立法會答問會和14次質詢環節,一共回應267項提問,議員部分意見已納入政府施政措施,包括勞工假期事宜、會展業場地短缺事宜、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發展、資助舊樓業主進行電梯檢查等,足證行政、立法機構可互相制衡和配合,為市民做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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