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外抵港者周五起須酒店檢疫

2020年11月11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宣布,進一步收緊入境檢疫安排,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到港人士周五起必須在酒店進行強制檢疫,以減低輸入個案在家居檢疫期間傳播病毒予同住人士的可能性。

 

陳肇始今日在2019冠狀病毒病預防及控制措施記者會上說,香港法例第599H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已向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人士實施額外檢測和檢疫條件,新措施有利集中管理輸入個案。

 

她表示,周五起從中國以外地區到港人士登機前必須提供在香港預訂酒店房間作14天強制檢疫之用的確認書,否則不得登機。

 

她重申,第599H章設「熔斷機制」,若同一抵港航班有五名或以上乘客確診,或連續兩班相同航線的航班有三名或以上乘客確診,當局都會禁止該航班來港14天。

 

此外,當局會加強執法,在發現確診個案後,若查明航空公司容許未能出示相關證明文件的旅客登機,當局會考慮對航空公司和旅客實施阻嚇性措施,例如禁飛和提出檢控。

 

陳肇始又指,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獲豁免檢疫的抵港人士,如機組人員等,須在出發前48小時內和抵港後接受2019冠狀病毒檢測。他們抵港後須遵從檢測待行安排,即待獲得陰性檢測結果後才獲放行。

 

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抵港外國領事館和機構人員、總領事或同等職級駐港代表等,須由所屬機構安排使用點對點交通工具,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並須在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

 

由機場抵港的其他獲豁免檢疫人士,不論從極高風險或普通地區抵港,在港必須使用點對點交通工具,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並須於抵港第12天再接受病毒檢測。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