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荷蘭愛爾蘭司法協定暫停

2020年11月10日

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指示,香港特區政府已向荷蘭駐香港總領事館及愛爾蘭駐香港總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香港與該兩國之間的移交逃犯協定和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暫停履行的協定為《香港政府和荷蘭王國政府的移交逃犯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荷蘭王國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移交逃犯的協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於刑事事宜相互司法協助的協定》。

 

特區政府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荷蘭和愛爾蘭也有訂立相關法律,卻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公然干涉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特區政府對此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指,兩國將司法合作政治化,損害香港特區與兩國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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