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議員被捕案由法庭獨立審判

2020年11月3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多名前任和現任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被警方拘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有關條例的應用是否合理、合法,要由法庭以其獨立審判權處理。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傳媒提問時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她一般不會評論,但希望重申三點。

 

其一,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根基穩如磐石,包括擁有獨立司法權,社會應珍而重之。

 

其二,根據《基本法》,所有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部門的專業人員按法律、證據及其《檢控守則》作出檢控決定,不受任何政治干預。

 

其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法律,沒有任何法例列明立法會議員不受法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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